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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石泰峰主持并监誓 咸辉等见证

  

2月7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并监誓,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咸辉见证宣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宪法宣誓办法》规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授权,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进行集体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左前方立国旗,气氛庄严而神圣。

  石泰峰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对国徽、国旗庄严诵读宣誓词,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列队立正,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接着,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石泰峰强调,向宪法宣誓,是我们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作出的庄重承诺。大家要始终牢记誓言,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自治区领导许传智、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见证宣誓。(/尚陵彬 马晓芳 图/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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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宁夏日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辑部 2018-2-8 技术编辑: 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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